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材料工程(专业学位)
Materials Engineering
(专业学位代码:085601)
材料工程领域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是北方工业大学在材料科学与工程本科专业基础上建立的面向工程需求、以提升研究生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工程技术人才为目标的工程硕士点。本学位点在金属基复合材料技术研发及工程应用、材料结构表征新技术、材料数据工程等研究方向已形成了鲜明的特色和优势。本学位点现有校内专任教师及企业兼职导师合计40余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占3/4 以上,包括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名、北京市长城学者2名、北京市优秀教师1名、北京市青年拔尖人才1名。近五年来,承担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86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科研课题10余项,以及经费累计超过2000万元的横向课题,并取得了显著的工程应用成果。本学位点所承担的大量的有着明确工程应用背景的研究项目以及与相关企业建立的10余个专业实践基地,为材料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提供了非常适宜的专业实践平台。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学位点紧密结合自身的优势及特色科研方向并依托具有工程应用背景的研究项目与合作企业,突出技术集成创新能力的形成,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较强的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能独立承担材料工程领域技术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具体要求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强烈的事业心和科学精神;坚持实事求是、严谨勤奋、勇于创新,遵守职业道德和工程伦理。
2.具有材料工程行业领域所必备的职业素质和正确的工程思维,尊重客观规律,能运用可持续发展的观点、工程与工艺相结合的观点和综合分析的方法来处理本行业领域的工程问题。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和环境适应能力,以及科学严谨、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与工作作风,富有合作精神。
3.掌握本专业类别扎实的基本理论与相关的专业知识;掌握解决材料工程行业领域工程技术问题所需的先进技术方法和技术手段;能熟练查阅本专业类别的国内外科技资料,了解本专业类别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进行本专业类别工程技术研发与创新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本专业类别工程项目和工程管理的能力。
二、培养方向
方向1:金属基复合材料技术研发及工程应用
本方向主要面向航天工程等高端应用,着重开展具有结构/功能一体化特色的新型金属基复合材料技术研发及应用研究工作。该方向近年来承揽并主持包括国家863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课题在内的纵向课题及横向军工课题40余项,累计到账科研经费超过3000万元。所研发的结构/功能一体化高体份铝基复合材料,其综合性能及制备技术水平都处于国内领先地位,满足了我国先进空间光学遥感器对轻质、高刚、低膨胀、高导热、高谐振频率的大尺寸新型载体材料的迫切需求,自2012年至今已在“遥感”、“高分”、“资源”、“快舟”、“环境”等系列的30余颗卫星以及“天宫二号”空间实验室上获得空间在轨运行应用。该研究方向目前拥有一个科研团队、4名研究生指导教师,其学科带头人是高体份铝基复合材料国家军用标准(GJB5443)的第一起草人。
方向2:材料结构表征新技术
材料的性能决定于其内部结构,材料内部结构的表征为设计、制造零部件提供保障。对于材料内部结构新的表征方法,能够为设计及制造者提供新的认识,继而可能使人们制造出新的材料。本方向主要致力于对金属及其复合材料进行三维结构,应力应变以及其断裂过程中的微观结构进行新的表征方法和手段研究,继而开发出性能更加优异的新材料。该研究方向目前拥有一个科研团队、3名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副导师,累计公开发表论文150多篇,其中SCI检索50余篇,申报国家发明专利30余项,获得省部级奖励10项,其中短流程产品组织表征和控制技术等相关成果获得湖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及中国发明协会发明一等奖,所研制的新材料在兵器、海防等方面得到应用。
方向3:材料数据工程
本方向以材料计算与设计、材料数值模拟、材料组织数字化表征、材料数据分析为手段,以材料微观、介观、宏观结构和制备工艺过程的模拟、仿真与数据挖掘分析为重点和特色,实验测试验证为辅助,培养面向现代材料设计、检测和生产的研究生。该研究方向目前拥有金属材料生产工业大数据和材料计算工程两个科研团队、5名研究生指导教师。在材料计算、材料制备过程检测与分析方面先后承担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863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和企业委托重大项目等10余项,发表科研论文200余篇,授权国内外发明专利20余项,省部级科技奖3项。
方向4:具有极端性能的先进材料研发
本方向致力于具有特定功能的海绵结构型金属基新材料、燃气轮机热端部件用高温氧化及腐蚀表面防护涂层等具有极端性能的先进材料设计、制备、服役行为及其相关微观机理研究。该研究方向目前拥有2名研究生指导教师,近年来公开发表论文60余篇,申请国家发明专利50余项,先后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北京市教委科技计划重点项目及企业委托横向项目共20余项。
三、学习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基本学习年限为三年,最长修业年限(含休学)为五年。
学校允许优秀研究生按《北方工业大学关于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规定》等相关规定申请提前毕业,但学习年限不得少于二年。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需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及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研究生院批准,方可进入论文答辩程序。
四、培养方式
本专业学位点研究生培养采用学分制和双导师制,在培养模式上的主要特色是,主要依托横向课题及合作企业,立足实践,突出技术集成创新能力的形成,具体包括以下做法:
1.采用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2.以职业要求为导向,课程设置体现理论性与应用性课程的有机结合,全部专业选修课均涉及案例教学内容。
3.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不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者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1年。专业实践可以在校内进行,鼓励创造条件在相关企业或在与企业合作建立的联合培养基地进行,可以采取与有条件的企业或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模式;实践环节的考核方式主要为按照学校规定提交“实践计划表”、“实践登记表”、“实践总结报告”等资料。具体内容见《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实践环节管理规定》、《北方工业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若干规定》。
4.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校外导师应为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专家或其他具有丰富工程实际经验和责任心强的行业技术专家。校外导师应积极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大纲编写、论文开题与答辩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和把关;吸收不同学科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实践领域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员,共同承担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培养工作。
5.为落实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的定位,学位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工程实际或具有明确工程背景与应用价值。
6.在对学生的考评方面,相比较于学术型硕士,学生的成果形式更强调工程性、实践性和应用性,可以授权的知识产权等多种技术成果形式代替学术论文的发表,以作技术报告代替学术报告。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攻读材料工程领域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应获得的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其中:公共学位课:共8学分,专业学位课:不少于9学分,专业选修课:不少于10学分,必修环节:共9学分。
课程设置及学分见下表:
备注:对于跨学科考入或以同等学力考入的研究生,以及导师组认为其基础理论或专业知识有着某些缺陷的研究生,必须在入学后补修我校本科相应专业开设的有关基础课程或其它相关课程,具体补修课程由导师组确定,成绩合格的可计算学分,但不能替代本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学位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的学分。
六、学位论文工作
学位论文工作使研究生在科研方面受到较全面的基本训练,可以培养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相关具体要求如下:
1.论文选题
材料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工程实际或具有明确工程背景与应用价值,并且工作目标明确、工作量合理。研究课题要能体现学生综合运用理论、方法及技术研究和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运用技术工具进行综合实验的能力。具体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选取:
(1)材料工程领域新工艺、新技术或新产品等研发项目。
(2)新材料组成、合成、组织、结构、制备工艺、性能检测等预研或研究项目。
(3)原有材料改性、新用途、新特性的开发项目。
(4)材料工程中的技术攻关、技术改造、技术推广与应用,以及材料工程设计与实施。
(5)在有关材料领域中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应用国外先进技术项目。
(6)其他直接来源于材料生产实际或具有明确工程背景与应用价值的课题。
论文选题时间应不迟于第三学期第五教学周。
2.学位论文开题
学位论文开题答辩包括完成1份文献综述报告,并撰写1份开题报告。综述报告要求学生应查阅有关本研究方向和领域发展状况的国内外学术论文、专利和技术报告,阅读数量不少于30篇(国外至少10篇),字数一般为0.5~1.0万字。开题报告应包括研究内容和目标、研究方法、关键问题、技术路线、研究计划和时间安排、以及预期成果等。研究生开题要组织开题答辩,由本专业(领域)责任教授组织,由包括校内、外导师在内的专家组进行评议(校外导师可以函评形式参与评审),写出评议意见。开题答辩未通过者可在三个月内补答一次;再次答辩未通过者延期半年。开题答辩应于第三学期第十教学周前完成。
3.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包括书面形式的论文进展报告、公开的论文中期答辩会。中期检查的基本要求为:有具体明确的研究计划、可行的研究方案,对研究问题有具体的解决方案或已经获得初步研究成果,能充分证明论文研究可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检查工作由本专业(领域)责任教授组织进行。对中期检查结果要给出明确的考核和评审意见。中期答辩未通过者可在三个月内重新答辩一次;再次答辩未通过者延期半年。中期答辩要求在第五学期第五教学周前完成。
4.学位论文撰写要求
学位论文应对所研究的国民经济建设中的工程实际问题或有工程背景的技术问题提出新的解决方案并初步验证其可行性,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论文工作应表明研究生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的见解和内容,并反映研究生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技术研发和独立担负专门业务工作的能力。学位论文应按照学校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要求中提出的有关事项和格式撰写,字数一般不少于20000字,并附参考文献。论文应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要通过论文的撰写,真实的反映出研究生本人的学术/技术水平和新见解及科研能力,并体现足够的工作量和成果的先进性与实用性。论文要求概念清晰、立论正确、结构严谨、逻辑性强、数据真实可靠、论理透彻、文字简练通畅。
5.在学期间取得成果的基本要求
研究生除要完成学位论文以外,还应以第一作者身份(或导师及副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本人为第二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的刊物上或被EI/ISTP收录的国际会议论文集上正式发表(含录用)一篇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如果其研究成果通过省部级单位或全国性的学会、行业协会的技术鉴定或评价,或是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或知识产权得到授权,可免除论文发表的要求。
6.学位论文预答辩规定
本专业(领域)责任教授应在第六学期第八周前组织本专业(领域)研究生进行预答辩,对论文质量进行预审。对学位论文中不合理的地方提出修改意见;对论文质量较差的学生提出警告,责令其在毕业答辩前认真修改;对论文研究内容存在严重错误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应延期答辩;延期答辩时间由预答辩专家小组决定,并出具延期答辩书面决议。
7.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
学位论文需要两位专家评阅,其中一位为校外行业或企业技术专家。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和论文评阅且专业实践成绩记录为“通过”的研究生方能申请论文答辩。研究生可按《北方工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申请论文答辩,答辩应组织公开的论文答辩会。具体要求如下:
(1)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责任教授提出的人选确定,人数为不少于五位专家,其中至少有一位校外专家。答辩委员会设主席一人,由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担任。研究生指导教师应回避,不参加所指导研究生的答辩会。论文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人,由本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人员担任。
(2)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至少在答辩二周前将硕士学位论文送交答辩委员会成员审阅。答辩会由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并按答辩流程进行,根据学位论文水平和答辩情况做出是否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决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含)以上同意为通过,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报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批准。
(3)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者,经答辩委员会同意,硕士研究生可在一年内重新答辩一次。第二次答辩未通过者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七、学位授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北方工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答辩通过者,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方可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